一、教室是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师生应按学校公布的课程表准时到指定的教室上课。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更换教室,因故需调换教室,必须到教务处运行科办理调换手续。
二、凡需借用教室上课或安排其他正常教学以外活动者,必须进入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下载申请表后到运行科办理借用登记手续,获得批准后可到教学楼保安岗办理使用手续。未办理借用登记手续,擅自占用教室者,经查实后,学校将给予相应处罚。
三、正常教学使用多媒体设备必须到教学楼保安岗领取多媒体中控台钥匙,办理借用、归还手续。正常教学以外的活动使用多媒体设备必须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办理借用登记手续,获得批准方可使用。
四、自习时间禁止反锁教室门独占教室,违者将予以全校通报批评。晚间员工应到指定教室自习,班级无指定自习室的员工,可到本科生公共自习室自习,禁止本科生占用研究生教室自习。
五、爱护教室内的一切设备,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或搬出教室内设备,发现设备损坏或丢失,应及时报告保安岗值班人员或向相应管理部门报告。教室内设备丢失损坏由直接责任者负责赔偿。
六、禁止猛力开关门窗,不准在桌椅、门窗、墙壁上涂写、刻画或任意张贴字画。
七、节约用电,各教室应做到人走灯关,白天光线好的情况下不开灯,晚间按作息时间及时关灯。
八、教室内应保持肃静,在教室及楼道内不得大声喧哗。未经批准不准在教室内打球、下棋、放录音机、聚餐、举行舞会及其他娱乐活动。
九、教室及楼道内应保持整洁,应尊重物业清扫保洁员的劳动,不得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废纸、杂物、果皮等,更不准向窗外泼水或丢弃任何杂物。
十、对有跳窗户、撬锁、砸门踹门、私搬设备等行为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十一、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校教务发[2003]31号文件同时废止。